夫妻恩愛四十年      喬治慕勒

  

我們快樂嗎?十分的快樂。而且我們的快樂一年一年的增加。每次在布利斯托爾任何一個角落我遇到了我的愛妻,總有極大的快樂。一天又一天的,我們飯前在更衣室洗手的時候就見面──我萬二分高興見到她,她也萬二分高興見到我。我曾千番萬次對她說過:「我親愛的,自從我們結了婚,我未試過一次在見到你時不是滿心喜悅的。」不只在我們結婚第一年是如此,第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依然一樣。一八三○年十月七日( 結婚 )以後我還多次這樣對她說過。   

我絕對承認:我們結婚生活中的真正精神快樂的基礎,是由於我的妻是一個堅決的基督徒,在別的方面也適合我,因此是神賜給我的配偶。但我也充份相信:三十九年四個月長時期的美滿婚姻生活不是可以單靠這點便支撐得來的。所以我還要加上以下數點:

1.蒙神恩典,我們大家生命中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為基督而活。

2.我們蒙福,有極多的工作要做。許多人,甚至許多基督徒,都錯在力求一份工夫少,餘暇多的差使。他們不曉得他們要的不是福氣,而是災害。他們往往忘記了他們要求的是無所事事的空暇,而空暇是他 們受到特別多引誘的時候。

3.但是,雖然我們常時很忙,我們向來不容許我們的工作阻礙我們對靈性的培養。我們開始工作前,習慣了分別出一個時間來祈禱讀聖經。神的子女一旦疏忽了這責任,任由他們的工作,甚至對神的事奉,阻礙了他們的靈修,他們就不能夠長時在神中有喜樂;他們的婚姻幸福也從中受到影響。

4.最後,這是至要注意之點:二三十年來,我們除了有私人禱告和家庭禱告外,還有一同禱告的一定時間。多年來,愛妻和我,每早在家庭禱告完畢時,又立即有一個時間一同禱告,把一天至要感恩,至要祈求之事,都在主前陳訴出來。

我特別把這家庭禱告以外的夫妻禱告介紹給基督徒的夫婦。在我們經驗中,這種祈禱不只是婚姻幸福延長的秘訣,更使我們更加相愛,我們結婚的第一年是十分恩愛的,經過大家一同祈禱,我們的愛可更新鮮熱烈。